昨晚當了一下快遞員, 開車送了一份網路遊戲去朋友家給他.
也在他那裡玩了玩他公司剛新買給他的 MacBook.
一個字 “讚”~
之前我都沒有真正的接觸過Mac 的電腦. 也沒有擁有任何的蘋果商品.
昨晚之後, 真的很有衝動賣去剛買的17-35 f2.8 鏡王, 然後去買一台Mac 電腦回來用.
或存錢買台 Mac Mini. 這些都等他們推出新的Mac OS X Leopard 才算. 呵呵~ XD
<蘋果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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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 Wednesday, July 25th, 2007 at 3:22 pm and is filed under 我的故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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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有用过,可是它的外形的确很美~~~
苹果,真的很好用的说。。
漂亮,快,安全,
最重要的是,处理编辑照片的时候真的很爽。。。呵呵。。。
去买一台来用,你绝对不会后悔的。。。不过ram最少要1.5GB才够力
我用我的 ibook G4 15″ 跟你换你的镜王!! XD
哈哈~~ 要咩~~
加多一架 D80 可以嗎? 呵呵~